學、碩士學程
本系學、碩士學程甄選依教務處規定辦理,
請見https://academic.cgu.edu.tw/p/412-1009-4412.php?Lang=zh-tw
111學年度甄選名額:三年級2名、二年級2名
甄選標準:
1.三年級:本校大學部相關科系修滿五學期, 學業成績良好或研究表現優良之學生。
二年級:本校大學部相關科系二年級學生,學業成績良好或研究表現優良者。
2.操行成績 70 分(含)以上
應備資料:
1.長庚大學學生修讀學、碩士學程申請表
2.歷年成績單含操行成績(須註明之前各學期總名次及該年級人數)(歷年成績單一式三份)
3.推薦函二封(可下載附檔推薦函參考格式)
4.讀書研究計畫。(一式三份,不限格式)
5.其他有利審查資料(如個人履歷 表、論文報告發表、專題討論/研 究之報告、獲獎紀錄等)(以上資料一式三份,不限格式)
注意事項:
四年制學士班於二年級下學期申請且取得預研生資格者,須於修業期限屆滿前(不含延長修業年限)取得學士學位。
預計取得學士學位前一年申請且取得預研生資格者,須於一年內取得學士學位,並參加本校碩士班招生考試,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本校學、碩學程研究生資格。若未於規定時程內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,即喪失預研生資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