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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上教室借用管理規則

職能治療學系教室借用管理規則

借用管理規則如下

  1. 由當天需使用此教室至下午5點或5點以後的班級來負責鎖門,如當天下午5點過後並未使用到此間教室,則由助教負責巡邏鎖門。
  2. 請負責課程之小老師或其他負責人在上課前至系辦找助教借用鑰匙,並填寫借用本,鑰匙的保管責任以借用本上所填的人為主,切勿將鑰匙隨意轉借給其他同學;鑰匙須於當日下課歸還至系主任信箱,才不會影響下一位使用者。
  3. 系辦八點半才開門,如果當天早上八點就要上課的話,請於前一天先到系辦借用鑰匙,並於當日中午之前歸還。
  4. 如因上課需使用到專業教室(團體治療實習室、職治活動實習室、日常生活功能實習室、兒童評估實習室、討論室四),於上課前來借用鑰匙開門,下課後確實關閉所有電源鎖門後歸還鑰匙。
  5. 因其他非上課的原因需借用實習室或專業教室者,請至系辦公室填寫借用表,詳填原因,僅限系辦上班時間使用(週一至週五8:30~17:00)。
  6. 晚上警衛巡邏人員會確認教室是否有確實上鎖,基於保護系所貴重財產物品原則,如被偷竊,無論對系所或是同學來說,均造成不便的影響,所以請同學務必配合執行鎖門原則,協助教室安全管理。

對於以上教室借用管理原則如有問題,請直接洽詢系辦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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